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非增值稅應稅勞務

1、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就是指不繳納增值稅的專案,如建築業、郵電通訊業、轉讓無形資產等繳納營業稅的專案。2、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除去加工修理修配繳增值稅勞務外的其他勞務,如建築業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的勞務。3、一般增值稅和營業稅是互補的,二者不重

  1、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就是指不繳納增值稅的專案,如建築業、郵電通訊業、轉讓無形資產等繳納營業稅的專案。

  2、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除去加工修理修配繳增值稅勞務外的其他勞務,如建築業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的勞務。

  3、一般增值稅和營業稅是互補的,二者不重疊徵收。一項勞務要麼徵增值稅要麼徵營業稅或二者都不徵。不可能即徵增值稅又徵營業稅。

  前面說了,只有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徵增值稅,交通運輸、建築勞務徵營業稅。

  當然請注意有混合經營時就要按主業來徵稅和特殊的例外情形。

  1.非增值稅應稅專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簡單來說:

  凡是不屬於應納增值稅的都叫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增值稅的應稅專案有銷售貨物(除不動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進口貨物,除此這外的都是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例子:餐館開的發票(服務業繳納營業稅),租寫字樓開的發票(租賃業繳納營業稅)

  1、增值稅應稅專案包括銷售有形動產,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除此之外,全都屬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比如銷售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提供金融、運輸、餐飲等勞務。

  2、增值稅應稅勞務只有兩種:加工勞務,修理修配勞務,除此之外,所有的勞務都是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如:交通運輸、金融保險、建築安裝、文化體育等等。

  3、稅款的繳納都是一樣。沒有區別。網上申報的話,按申報表填寫就可以了。

  非增值稅應稅專案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本條第一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範圍的勞務。

  擴充套件資料:

  今年上半年,***常務會議決定推出一系列減稅措施支援創新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其中之一是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

  為貫徹落實好***決策部署,近期財稅部門聯合釋出通知,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的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較多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走出國門,吸納和學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和科技創新技術,其研發活動也隨之遍佈全球,委託境外機構進行研發創新活動也成為企業研發創新的一種重要方式。

  “通知改變了此前政策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或個人研發的費用不得稅前加計扣除的限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介紹,新政策的實施,有利於國內企業對標國際技術市場。

  引進國外的先進研發能力和技術;有利於企業在境外建立研發中心,更好利用境外發達國家的人才優勢和科研條件;有利於更好促進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先進技術資源,推動我國產業的轉型升級。

  劉寶柱說,《辦法》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納稅人稅法遵從成本、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等方面均進行了探索,例如,在非增值稅登記納稅人、非增值稅應稅專案等方面,收款證明、內部憑證、分割單等也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負擔。

  為切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辦法》還根據“尊重事實、寬嚴相濟”的原則,研究制定補救措施。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或者取得不合規外部憑證時,可以換開合規外部憑證,對於因特殊原因不能換開的,可以在提供相應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正常扣除。

  非增值稅應稅專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其中:1、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以及服務業勞務;

  2、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形成的收入;

  3、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4、不動產在建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上述不動產的工程。

  就是營業稅營業稅應稅專案啦,比如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

  每一個東西不徵營業稅就徵增值稅。

  睜眼睛說瞎話,**有營業稅?現在沒有營業稅啦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於條例第十條做了解釋:

  第二十一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專案(不含免徵增值稅專案)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專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第二十四條 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和勞務是什麼?

  1、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就是指不繳納增值稅的專案,如建築業、郵電通訊業、轉讓無形資產等繳納營業稅的專案。

  2、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除去加工修理修配繳增值稅勞務外的其他勞務,如建築業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的勞務。

  3、一般增值稅和營業稅是互補的,二者不重疊徵收。一項勞務要麼徵增值稅要麼徵營業稅或二者都不徵。不可能即徵增值稅又徵營業稅。

  前面說了,只有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徵增值稅,交通運輸、建築勞務徵營業稅。

  當然請注意有混合經營時就要按主業來徵稅和特殊的例外情形。

  什麼是非應稅專案

  非應稅專案是指對某一稅種來說不需要繳納的專案,即不屬於該稅種的徵稅範圍的專案,而不是減稅或免稅的專案。

  以增值稅為例,對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等就屬於增值稅的非應稅專案。以營業稅為例,商品交易就是營業稅的非應稅專案。(2009年交通運輸業啟動營改增之後,改交增值稅不交營業稅)。

  擴充套件資料:

  增值稅非應稅專案的規定:

  1、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以及服務業勞務。

  2、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形成的收入。

  注意:”營改增“後,轉讓無形資產中轉讓專利與非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改為按增值稅應稅服務計算增值稅。

  其中,轉讓專利或者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及其相關服務,屬於“營改增”應稅服務稅目中”研發和技術服務”專案下的“技術轉讓服務”。

  “研發和技術服務”專案下的“研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企業自行研發無形資產即屬於該範圍。

  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屬於“營改增”應稅服務稅目中“文化創意服務”專案下的“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

  3、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4、不動產在建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上述不動產的工程。

  5、銷售不動產:是指銷售上述不動產的行為。

  此外,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為載體的附屬裝置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其附屬裝置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空調、電梯、電氣、智慧化樓宇裝置和配套設施。

  應稅勞務還有非應稅專案是相對某一稅種而言。

  如:勞務是指銷售貨物以外的服務專案收入。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徵收增值稅,所以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就屬於增值稅應稅勞務。

  相反其他的服務專案就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也就是非增值稅應稅勞務。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用於非應稅專案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非應稅專案就是指購進貨物不用於生產增值稅應稅產品,如用於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

  非應稅專案有:營業稅的應稅勞務,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

  稅法增值稅中有非應稅專案:就是指不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的專案稅法增值稅中免稅專案:是指不予徵收增值稅的專案二者的區別是:

  1、非應稅專案是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免稅專案是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2、非應稅專案因為不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而不徵收增值稅,而免稅專案是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但國家規定不予徵收;

  所謂某稅種的非應稅專案,就是指業務應交納稅的稅種不屬於該稅種內。比如,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就是增值稅非應稅專案,而是營業稅的應稅專案。銷售商品就是營業稅非應稅專案,而是增值稅的應稅專案。

  需要注意一點就是,非應稅專案不等於免稅專案。

  所謂免稅專案,就是指一項業務按照稅法相關規定,可以免納某種稅。比如,學校食堂對學校師生**午餐,按增值稅法規定可免徵增值稅,但並不是說該專案屬於非應稅專案。只是應稅,但可以免稅。

  一般說來,增值稅的應稅專案為營業稅的非應稅專案,營業稅的應稅專案為增值稅的非應稅專案。也就是說一種經濟行為要麼徵增值稅,要麼徵營業稅。

  增值稅的應稅專案包括: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營業稅的應稅專案包括:提**稅勞務(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