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領了生育津貼就不能領工資了

這是不同的兩件事,不能相互等於。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報銷的程式。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1、社會保險登記表;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彙總表。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1

  這是不同的兩件事,不能相互等於。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報銷的程式。

  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彙總表。

  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藥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生育津貼領了就不發工資了嗎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職場媽媽領取的生育津貼,一般是由生育保險**給予,但並不是直接發放給個人,而是先打給單位,再由單位發放給職工。一般來說,單位發放了生育津貼就不再單獨發產假工資,也就是說生育津貼相當於產假工資,但二者的本質是不同的,生育津貼是社保機構給予女職工的生活補助,產假工資則是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工資,用來補充生育津貼的差額。

  雖然領取了生育津貼,就不再發放產假工資,但這有一個前提條件——只有女職工領取到與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樣的標準,用人單位才免於支付產假工資,若低於平均工資,則用人單位需要補足差額。若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則要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的產假工資並報銷生育醫療費用。

  回答提問

  生育津貼領不了,單位工資怎麼發放

  單位繳納保險了,從繳納保險到生育只有6個月,

  但是醫保說生育當月往前交夠12個月才可以領到生育津貼,

  所以我領不到生育津貼,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單位應該支付工資嗎

  回答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發放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生活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由單位補足。

  提問單位繳納保險了,從繳納保險到生育只有6個月,

  但是醫保說生育當月往前交夠12個月才可以領到生育津貼,

  所以我領不到生育津貼,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單位應該支付工資嗎

  回答你好,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導致你無法享受相關生育津貼。這部分損失當然應該由單位來補充。至於具體要找什麼樣的方式來補充,這個需要你和單位進行協商,可以以工資進行代抵。

  按規定是給的是全額工資,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資。 由於公司為你繳納了生育保險,所以產假工資也叫生育津貼是由社保中心進行核定並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產假之後,職工將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辦理相應的領取,再轉付到你手中。

  如停繳社保,可以向勞動監察或社保部門投訴解決。

  生育險未滿一年,不能領津貼,工作單位應當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發放。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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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了生育保險滿一年嗎,如不滿,有單位負責發工資,買了,社保發津貼,單位不發

  是不是領了生育津貼,單位就不發工資了

  根據《福建省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的有關精神,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女職工,其在法定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發放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已由企業先行預付產假工資的,待社保中心支付生育津貼後,企業可以依據有關規章制度予以抵扣,多還少補。(

  回答提問

  生育津貼領不了,單位工資怎麼發放

  單位繳納保險了,從繳納保險到生育只有6個月,

  但是醫保說生育當月往前交夠12個月才可以領到生育津貼,

  所以我領不到生育津貼,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單位應該支付工資嗎

  回答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發放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生活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由單位補足。

  提問單位繳納保險了,從繳納保險到生育只有6個月,

  但是醫保說生育當月往前交夠12個月才可以領到生育津貼,

  所以我領不到生育津貼,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單位應該支付工資嗎

  回答你好,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導致你無法享受相關生育津貼。這部分損失當然應該由單位來補充。至於具體要找什麼樣的方式來補充,這個需要你和單位進行協商,可以以工資進行代抵。

  按規定是給的是全額工資,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資。 由於公司為你繳納了生育保險,所以產假工資也叫生育津貼是由社保中心進行核定並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產假之後,職工將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辦理相應的領取,再轉付到你手中。

  如停繳社保,可以向勞動監察或社保部門投訴解決。

  生育險未滿一年,不能領津貼,工作單位應當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發放。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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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假期間領了生育津貼還能領產假工資嗎?如果不能,那麼同時領了兩樣是不是其中一樣需要退回?

  生育津貼就是產假工資

  如果單位提前按正常工資發放了,生育津貼報銷後,單位可以把發放部分扣除,如果報銷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工資,差額單位要發給個人

  生育津貼是按單位申報的平均工資報銷

  不能雙重享受。

  要麼單位發產假工資,津貼打給單位。要麼單位等津貼到賬後直接打給職工。這兩份錢,只能領其中一種。如果津貼》產假工資,那麼單位要把差額給職工。

  產假期間,領了生育津貼後,單位還應該發工資嗎?

  你好,你的這個情況企業應該需要給你支付產假工資,產假工資以實際全額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很多企業的支付標準是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基本工資來執行。企業以業務不好為由辭退你並給你補償一個月工資是違法的,如果理由詳見勞動法第39條,如果員工沒有違反第39條,企業屬於無理由辭退,需要每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不足一年以一年算,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即2n+1個月全額工資;如果企業符合勞動法第46條規定應支付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即n+1個月全額工資。需要注意的是補償金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可以同時享受嗎?

  所以,不僅可以領取生育津貼,還可以報銷生育費用。

  如果你領取了生育津貼,那麼公司可能就不會給你發產假工資了。不過每個公司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是否可以同時享受,也可以具體諮詢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雖然國家規定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但是每個地區的規定又會略有不同,我們以職工生育津貼為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上年度單位人均繳費工資 ÷ 30(天)× 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根據順產、難產、流產等情況,對應的產假天數都不一樣,而且不同地區也會略有差異。

  上年度單位人均繳費工資:跟公司的工資水平、經營情況有關,不同公司也不一樣。

  下面具體來看看,北上廣的生育津貼:

  小 a 所在單位的上年度人均繳費工資為 9000 元,如果是順產,產假有 128 天。

  如果小 a 的個人工資 ≤ 9000 元,那她能領到的生育津貼為:

  9000 ÷ 30 x 128 = 38400 元

  但如果 小 a 的工資 > 9000 元,則按她的實際工資來發放。

  另外,廣州如果符合計劃生育,能額外再享受 80 天產假,但這 80 天是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

  不能同時享受。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1、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正常的女性,在多大年齡後就不能生育了呢
卵巢早衰是不是就不能懷孕了,卵巢早衰還能恢復嗎
對於很多地方來說,是不是考不上普通高中就不能上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