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流轉的土地沒有到期現在徵收怎麼辦

可以先協商或請求調解,對補償費用達不成共識,還可以通過仲裁或直接訴訟的方式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生爭議或者糾紛,當事人應當依法協商解決。當事人協商不

  可以先協商或請求調解,對補償費用達不成共識,還可以通過仲裁或直接訴訟的方式解決。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生爭議或者糾紛,當事人應當依法協商解決。

  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聚土回答

  土地流轉是擁有承包經營權者將經營權流轉出去,土地由其他人使用,流轉過程一般會進行辦理流轉合同,在土地流轉所辦理交易鑑證書,經過村委級所在鄉鎮等更高一級行政單位報備。這樣流轉出去的土地,是具有相當法律效應,不能隨便收回,若是因為**某些原因要規劃徵收,也是需要補償損失,包括對承包人,使用人等的想應補償。若是流轉過程只是私下進行,未進行正規流程,未辦理正規流轉手續,那麼可能會在徵收和要求收回的過程中產生法律糾紛。

  這就需要與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具體情況,建議你可以諮詢相應法律服務機構。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家承包了七畝地未到期,現在國家要徵用建設公路,請問我們有補償嗎?謝謝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後,物權並未發生變動,因此對其補償應做如下處理:

  一、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2條第(2)款規定: “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接包人、承租人在接收土地後,會投入大量的勞力與資金,作為實際用益人就依法享有地上青苗的物權取得權,青苗補償費作為青苗的代位物,當然應由青苗的所有權人取得。因此,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被轉包、出租後承包地被徵收的,應依下列規則確定青苗補償費的歸屬: (1)當事人之間在轉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從其約定; (2)當事人之間無明確約定的,由資金和勞力的實際投入人取得。

  地上附著物是指房屋等建築物和其他構築物。如果地上附著物由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修建,在轉包和出租時接包人和承租人僅依約定取得附著物使用權的,則附著物補償費歸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所有; 如果在轉包和出租時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由接包人和承租人取得所有權的,則附著物補償費歸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

  二、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後,接包人、承租人對承包地的用益權是一種債權性權利,屬承包地的債權性利用方式。因此,接包人、承租人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的補償權利人,其無權請求土地補償費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該筆補償費應由作為物權人的轉包人、出租人取得。

  應當注意的是,接包人、承租人作為徵地的利害關係人並非毫無權利。當其權利受有損害時,應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轉包人和接包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事先在轉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約定承包地被徵收時對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補償方式和補償計算標準; 二是當事人在轉包合同、出租合同中未作任何約定的,可以選擇以下三種規則之一處理:

  其一,若通過調整土地,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重新取得等質、等量的承包地的,當事人之間的轉包合同、出租合同繼續於調換地上存續,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物作出變更即可; 其二,由接包人、承租人直接向徵收人請求補償; 其三,由接包人、承租人向轉包人、出租人依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請求補償。就我國目前的法律而言,變更合同標的物和向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請求補償的規則更具可操作性。

  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問題,關鍵在於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屬於被安置的物件範圍。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35 條的規定,接包人應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但對承租人卻沒有任何的身份限制。由於徵地安置的物件限於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因而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規定,接包人屬於安置的物件範圍,而承租人要視其是否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而定。

  如果承租人屬於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其當然無權要求安置補助費。

  有,肯定有!去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

  我家承包村裡的土地還有二十年到期,現在**徵收土地,賠償款應補償給誰

  承包期內,耕地必徵用,應當給予補償。因為承包期還沒未到,國家賠償款理應補償給承包人。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農村土地產權屬於村集體

  所有,因此徵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

  村集體要制定土地補償分配方案,然後在村民大會中通過後,按照分配方案來補償給村民。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分配比例。只要村民大會同意,集體有權把該補償挪作村集體的開支,可以不補償村民。

  因為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也就是全體村民所有,因此那些沒有被徵收土地的村民,有權獲得補償。

  沒有土地一定會得到賠償的,除了賠償款的青苗費、地上附著物外,如果村裡不能給你補齊土地,賠償的比例按照你實際剩餘承包期每年純收入,一般每年按照1千元或1200計算收入;如果村裡有機動地,村裡補給你原有數量的土地,賠償款就不會給你個人;農村土地產權屬於村集體所有,因此徵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經過村民大會同意,這筆錢可以分給全體村民或拿出一部分分給村民,你也會有一份子。

  土地承包期內土地流轉出去了合同到期後怎麼辦

  合同到期可以續簽或者流轉給其他個人或組織。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受讓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二章 流轉當事人

  第十四條 受讓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五章 流轉管理

  第三十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生爭議或者糾紛,當事人應當依法協商解決。

  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我從老百姓裡面流轉土地承包了五十畝現在國家要修路怎麼賠償我?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流轉土地的受讓方,應該可以賠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受讓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可以在土地流轉合同中約定或雙方通過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