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稽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小產權房不可以辦理房產證。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委會頒發。小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實並不是商品房,更不會有房產證。
小產權房可以購買嗎?答案是否定的,看完這些不再吃虧上當
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小產權房可以買賣嗎?
什麼是小產權房?
在瞭解小產權房有沒有房產證之前,很多人可能還不清楚什麼是小產權房。那麼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約定俗成一種稱謂。
它是指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佈的,而是有鄉**或者村**頒佈的。
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
因為小產權房並非由國家所頒發,所以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只有土地證,也相當於買了小產權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權,沒有的所有權。那麼買了小產權房怎麼辦呢?
買了小產權房怎麼辦呢?近幾來,隨著國家清理小產權房的開始,已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業主們不免有些擔心起來,怕自己陷入“錢房兩空”的局面。但是,目前國家還沒有針對購買小產權房業主的相關政策,所以在這裡具小編了解,在沒有下達相關政策之前,只有找開發商退房這一方法了。
小產權房的兩種性質:
首先應當明確小產權房有兩種:
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許鄉村集體組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築。
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因此,並非只要是小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築。
小產權房可以買賣嗎?
非法的不能購買,那合法的是否可以購買和轉讓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小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的。
但這並不是說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物件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它的法律風險在哪呢?前面已經詳細論述了由於小產權房的特殊法律屬性,使得小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並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同時,由於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只能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據目前已有的案例來看,如果購房人明知所購房屋是小產權房仍然購買的,由於己方有過錯,可能人民法院就不會支援其要求賠償損失的請求。而且即使開發商違約,由於合同無效,購買人的權利也無法得到保障。
由於小產權房不受法律認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門備案,不在**機構監管範圍內,因此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質量問題、公共設施維護問題,其救濟途徑就非常有限。
在購房後,如遇國家拆遷政策,小產權房由於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不是合法的產權人,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作為實際的使用人,其所得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同時,由於所購小產權房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沒有得到國家房地產主管部門的批准,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後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戶。這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響。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小產權房能買嗎?購房知識
小產權房不能過戶,理由有兩點:1、小產權房建在農村集體用地上,其交易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和認可。2、小產權房無房產證,不能在房管局進行備案。所以小產權房只能在村集體內部轉讓。
小產權房產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無論是村委會還是鄉**頒發的產權證都屬於無效證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認。
1、小產權房是佔用集體土地搞建設,並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的商品住宅,國家對這個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購買小產權房。
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展,但是對小產權房違法用地不允許發證,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
2、根據《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規定,要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小產權房能買嗎?有房產證嗎?有風險嗎?
小產權房,也叫“鄉產權房”,指的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並由鄉鎮**而不是國家頒發的產權證的房產,“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大家在實踐形成中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既然如此,那小產權房能買嗎?我們首先考慮是買來的用途,是住還是轉讓?如果住的話,儘量找規模打一些的,**假如拆遷也不能說拆就拆,並且在買房協議上儘可能多叫些見證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如果是考慮投資的話,我建議不要考慮了,因為購買後,在最新的政策下,轉手不方便,且收入不會很大
另外,小產權房還是需要注意的是,這類房子在法律上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沒有法律效應。購買後如果出了問題而調解不成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那麼,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因為小產權房只是具備了普通住宅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是具備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實並不是商品房,更不會有房產證!!!
有風險嗎?答案是肯定的
1:沒有產權保障,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2: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或者村委會的產權證,不能像大產權一樣抵押流轉,如果遇到拆遷,利益很難保障,出現房產糾紛,缺少法律支援
3:只能全款或者分期,不能貸款!增加了購房資金壓力和購房風險
祝您生活愉快
買小產權房的風險:1.沒辦法辦理房產證;2.
難以規避“一房多賣”風險;3.脫離監管質量難以保證;4.購房時無法進行銀行貸款;5.
套現困難,難以轉讓;6.小產權房難分割;7.有可能被無償徵用或者徵收;8.
隨時面臨業主“違約風險”。
回答你好,不建議買小產權房,沒有保障的。一般情況下,小產權房子是沒有保障的,因為它是集體土地上所建的房,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國家房管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頒發的。所以小產權房不能辦理真正合法的產權證,同時以後流轉的難度也大,質量也沒有保障,而且還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
買小產權房存在三大問題:1.容易發生產權糾紛,由於沒有房產證,毀約風險很大。
2.有被拆除的風險,面臨隨時被**無償拆除和沒收的可能。3.
沒有落戶功能和金融屬性,小產權房不能落戶不能貸款,而且轉手也難。
小產權的房子沒房產證能買麼?
不建議購買,
(一)小產權房的定義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
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二)小產權房的性質
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房”,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鄉產權房”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根本不能夠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和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相比,“小產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概念,也沒有開發商瘋狂的利潤攫取,所以,“小產權房”的**,一般僅是同地區商品房**的1/3甚至更低。“廉價”是大量城鎮居民頂著產權風險購買“小產權房”的根本原因。說明一開始相當多的農民本身自己沒有建設能力為了儘快建好自己的房屋把一部分小產權的房子賣出去。
差不多以集資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來。雖然暫時沒有權證,還是有相當多城鎮居民和外來人員購買了小產權房。既購買了相當便宜的房子自己居住,同時也是很大程度上幫助了農民解決了的建房資金難題。
(一)購買小產權房的法律效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應當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理。
1、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2、對於將房屋**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3、對於將房屋**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二)購買小產權房能拿到房產證嗎
如前所述,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也就是說因為小產權房並非由國家所頒發,所以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只有土地證,也相當於買了小產權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權,沒有的所有權。
總的來說,小產權房的購買有著一定的風險。對於小產權房的產權的取得,要按具體的情況分析,所以建議在購買小產權房時一定要對房屋的性質區分清楚,以免得不到產權,造成利益損失